事业单位增加副业收入,事业单位增加副业收入怎么填

本文目录

  1. 事业单位能不能做副业
  2. 事业编可以搞副业吗
  3. 事业单位可以搞副业吗
  4. 事业编能不能搞副业
  5. 事业编可以有自己的副业吗
  6. 事业编可以做副业吗

一、事业单位能不能做副业

事业单位可以搞副业。

公务员对副业发展的限制有:

1、严禁注册办企业

2、在一些营利性机构担任重要职务

3、挂靠证件

但对于事业单位,这些限制都不存在,除了不能违纪兼职、不能违规领取兼职报酬外,支持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

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暗羞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往择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还新兴了利用国匠何喝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举办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因为事业单位也属于国家编制范围内的一种大公务员范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不允许在外兼职的,在外兼职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

如果不是在工作时间从事副业,不影响本职工作,不违反单位规定和利益,这也无可厚非。《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在不影响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履行的前提下,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二、事业编可以搞副业吗

事业单位人员一般来说是不可以搞副业,虽然不违法,但是是违反了单位的规定的,如果员工在外面搞副业,轻则被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重则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甚至有严重者,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事业单位的处分规则里面有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员工如果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职领取报酬的,或者从事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都是属于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大家尽量不要在进入事业单位之后搞副业,除非单位明确允许,如果大家真的想增加收入,可以通过晋升来提升自己的工资,也有益于自己未来的发展。

因为事业单位也属于国家编制范围内的一种大公务员范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不允许在外兼职的,在外兼职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

事业编制考试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的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三、事业单位可以搞副业吗

当然可以。公务员对副业发展是有限制的,但对于事业单位,这些限制都不存在,除了不能违纪兼职、不能违规领取兼职报酬外,支持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

有关政策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

《人社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的重要意义、具体情形和保障措施,并提出实施要求。简单概括下三种情况:

兼职创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应该同时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还可以继续留在本单位。

离岗创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可在 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3年内创业不成功,可以回来接着干。

项目合作:事业单位可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并与其变更聘用合同。合作期满,返回原单位;工作未结束的,可续签协议。

四、事业编能不能搞副业

事业编可以有自己的副业的。事业编是指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这类人员是可以有自己的副业的,但是会有限制。对于事业单位,除了不能违纪兼职、不能违规领取兼职报酬外,支持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相关专业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文员,离岗创新创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可以注册办企业,也可以到其他单位兼职,对于事业单位人员不再是限制。

如果一旦被查到,就会面临被辞职的风险。这既是对于他们工作能力和态度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对于他们权利的基本保障。事业编人员可以参加本单位的提供的相关交流工作,但绝对不能有违规越级的现象发生。同时还可以接受自己单位和企业的委派,到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学习,但绝对不能擅自主张去进行其他兼职。如果事业编想要尝试不同的工作,唯一的办法是离岗创新创业,但这整体上是一种比较冒险的行为,很少有人会为了自己的工作理想而放弃这样一份工作。编制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十三条公务员任职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十一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公务员集体的奖励适用于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

五、事业编可以有自己的副业吗

事业编可以有自己的副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及其他经营活动,但不得影响其正常工作,也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此外,除了个体经营活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也可以从事其他非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但仍需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且不能影响其正常工作。

比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可以从事培训服务、科技咨询服务和审计服务等活动,只要这些服务不影响其事业编制工作,也不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就可以通过本人申请经审核,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在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其他有用的活动,从而带来较好的收获和收入。

事业编制干副业的三种情况

1、事业单位直接委派:由事业单位专门派技术人员参加项目活动或者到企业挂职,针对技术项目等相关问题展开权益分配,当然也可以继续参加原部门的岗位培训、考核以及职位晋升等相关事项,表现比较好的还可以进行竞聘。

2、兼职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到与业务相关的企业坚持,签署相关合同,对权益分配等事项进行明确。

3、离岗创新创业:在创业过程中社保等人事关系仍留在原单位,当然仍然可以享受退休工伤等基础保障,还可以享受原单位的培训考核以及职位晋升。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六、事业编可以做副业吗

事业单位人员一般来说是不可以搞副业,虽然不违法,但是是违反了单位的规定的,如果员工在外面搞副业,轻则被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重则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甚至有严重者,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事业单位的处分规则里面有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员工如果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职领取报酬的,或者从事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都是属于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大家尽量不要在进入事业单位之后搞副业,除非单位明确允许,如果大家真的想增加收入,可以通过晋升来提升自己的工资,也有益于自己未来的发展。

因为事业单位也属于国家编制范围内的一种大公务员范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不允许在外兼职的,在外兼职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

事业编制考试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的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赞(5)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